律师分析:
“一医一患一诊室”可避开传统“一医多患一诊室”的模式。“一医多患一诊室”让患者的隐私完全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有些患者由于羞涩,往往向医生隐瞒了真实的病情,导致医生无法做出正确的诊断,而“一医一患一诊室”则可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结合我院目前无电子叫号系统的现状,门诊部特制订了“一医一患一诊室”相关管理规定,分诊护士实行责任包干制,严格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维持诊室的安静及秩序,对医生及患者加强“一医一患一诊室”的宣传和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