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案件办理过程中可以更换律师吗?
诉讼过程中是可以要求更换代理律师的。
【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中途换律师费用怎么算?
中途更换律师费用的问题就要看与之前律师签订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有约定那么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双方可以协商。
三、中途换律师的程序是什么?
1、直接与已经委托的律师办理解除合同协议,到律师事务所结算相关费用;
2、同时向法院提出撤销委托代理人的申请;
3、到律师事务所与新律师签订委托和授权协议,并交给法院一份复印件。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小编整理的关于中途想换律师的相关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中途是可以要求更换律师的,但是小编不建议大家中途换律师,除非委托的律师特别不负责。因为换律师就是解除代理关系,一般费用不退的。如果实在是想换律师最好一审结束后,如果有二审那么可以不用之前的律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