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广州市户籍居民限购2套2、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3、非广州市户籍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购房之日前起计算,补缴不算),限购1套4、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5、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6〕37号《关于调《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