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生育保险它主要是要求参保人,在生小孩之前必须要满足连续12个月来交纳生育保险,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符合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同时才可以享受到生育津贴的待遇,否则的话,那么是不具备享受生育保险的要求的,所以很明显你在怀孕以后再去参加生育保险已经是有些晚了,那么最终你也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的报销,同时生育津贴待遇也无法正常享受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