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借款,有两种形式:一是抵押给银行,二是抵押给银行以外的自然人或是法人组织。具体的手续如下:
1、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2、双方当事人准备好相关的文件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具体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抵押合同;抵押房屋的价值约定书或房屋价值评估书以及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
3、登记机关对相关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抵押登记。
一、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房产解押手续需要带什么东西
房产解押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必要的文件。
一、解除抵押的流程如下:
1、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前提下,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
2、到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综上所述,房产解押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登记机关必要的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