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同意的证明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和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5.房屋能正常使用。
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不能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另外,《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也规定,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用于出租。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