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的情形:1、假想防卫,防卫过当行为人在认识上产生了错误,实际上不存在侵害,但行为人误以为存在,实施了假想的防卫,防卫人主观上能够预见的,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2、事前防卫,犯罪行为人还没有正式实施犯罪,处于犯罪预备状态,防卫人就先行防卫的,属于防卫过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