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面积都是有规定的,国家把宅基地面积的划分权利下方到各省市自治区,具体面积具体规定细则。在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证明上面,有宅基地面积以及宅基地四至。就是宅基地东南西北相邻的空地。宅基地四至的空地面积是可以和四邻共用。也就是相邻权,都有权利享用这个空地,但是不能独自占有,严格来说宅基地四至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
一、现在农村房子的政策咋样
1、建房选址规范随着“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对农村土地正在进行清理整治和规范的使用。
2、遵循建房审批流程在农村的建房过程中,国家明确的提出了农民朋友建房要满足“先审批后建房”的原则。
3、遵循宅基地面积规定国家对于农村建房的占地面积,即宅基地面积,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在之前的建房过程当中许多农民朋友都存在超占、多占宅基地等行为,而随着宅基地确权登记了之后,国家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的提出“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必须要在当地规定的标准之内,如果存在一户多宅或者是宅基地面积超标等行为也将不能够建房!
4、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宅基地就是用于盖房子的,不允许擅自改变用途,比如在宅基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是出售,是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的,直到拆除。
5、不能非法转让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不能随便转让给别人,可以经过村委会研究同意后,在本村的村民之间调配。
二、非农户口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非农业户口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农民获得宅基地的前提是本村的集体成员,一旦把户口迁移到城市就不属于本村的成员了,同时村民只是拥有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还是属于村集体的,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宅基地的房屋可以被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六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