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仓储、研发用地在一定时期内不宜转让
工业、仓储、研发项目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也是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柱。工业、仓储、研发项目用地取得后若在短时期内就转让,一是容易导致项目建设滞后,甚至长期闲置,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进程;二是项目用地转让后,实施的项目可能与出让土地时确定的项目大相径庭,影响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使得政府产业引导计划难以落实。
二、从工业、仓储、研发项目自身建设角度考虑不宜分割登记
工业、仓储、研发项目用地是结合工业、仓储、研发项目生产需要、规划条件、投资强度、建设用地配比、土地供应市场等诸多因素开展可行性研究之后予以确定的。设定的用地条件和规模是保证工业、仓储、研发项目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若工业、仓储、研发用地分割登记,将出现土地细碎化状况,难以满足工业、仓储、研发项目自身生产、建设需要,也为分割转让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