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可以转让,但应当经对方同意。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受让方应当代替转让方履行仓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_x000D_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可以转让,但应当经对方同意。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受让方应当代替转让方履行仓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_x000D_
【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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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仓储、研发用地在一定时期内不宜转让工业、仓储、研发项目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也是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支柱。工业、仓储、研发项目用地取得后若在短时期内就转让,一是容易导致项目建设滞后,甚至长...查看全文
律师解析: 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中的一类,所以仓储合同有留置权。留置权在我国的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三、留置权可适用于保管合同;四、留置权可适用于财...查看全文
签署的仓储合同可以无偿,由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因此,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但也有下列几点区别:1、合同成立的条...查看全文
一、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 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货物。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在未约定期限而收到仓库营业人...查看全文
一、仓储合同有留置权吗 存货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提取货物。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在未约定期限而收到仓库营业人合理的货物出库的通知时,存货人应当及时办理货物的提取。并且,存货人应该依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费又称仓储费,是...查看全文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领取结婚证后,女方父母自愿出资为男方购买车切,登记在男方名下。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要求提前还款。成立了吗? 依据你们合同约定处理 你好,我想问一下,根据2021年新的民典法,婚后买房的女方没有付任何钱。房...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3、仓储场所、仓储费用;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存在三个不同点:合同性质、标的物和责任范围。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而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保管合同的保管人没有资格限制,而仓储合同的被告人必须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在仓储合同中,存...查看全文
一、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有什特点?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查看全文
从《合同法》第381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双务、有偿性显而易见。第386条所规定的仓单的重要一项即为仓储费,第392条规定:如果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那么,保管人...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从各国立法例及我国合同立法的实际看,仓储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法律并不要求仓储合同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即双方只需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不要求标的物的交付。当事人的标的物交付只属于履行合同的范畴,与合同的成立无关。...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仓储合同不是要式合同。仓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而要式合同指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从各国立法例及我国合同立法的实际看,仓储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法律并不要求仓储合同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且仓储合同的成立时间为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并不要求仓储合同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又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仓储合同不是要式合同。仓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而要式合同指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查看全文
仓储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即不需要物品的合同。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交付仅属于履行合同,不影响合同成立。...查看全文
仓储用地是否可以转为商业用地 1.仓储用地是不能够转为商业用地,因为仓储用地性质问题一直以来是困惑物流发展的主要问题,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解决仓储用地的性质转变。 2.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所以仓储用地肯定是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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