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目前,上海已经有多所中小学发布提示:非必要不离沪,8月15日前需要返沪,开学前需要做好14天自我健康管理。
7月30日,上海教委发布通知,要求:师生员工离沪要报备,开学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而沪上多校也接连调整新生入学安排,如:
复旦附中原定的新生报到和家长会取消;
交大附中新生入学活动取消;
上师大附中、华二紫竹双语学校等通知“非必要不离沪”;
开学前14天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这几日,又有多所上海中小学通过官网官微发布提示:
新生军训暂停
师生非必要不离沪
8月15日前须返沪
以确保开学正常返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