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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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详细阐述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申报程序、责任单位、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工作程序、禁止性规定和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职工个人档案、企业职工拟申报退休通知单、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等。审批工作程序包括检查申报资料和程序、审核职工档案、复核职工档案、呈批、签章等环节。同时,还规定了禁止性规定和
关于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申报,其职责范围包括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前退休审批。相应的责任单位为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养老保险处实行处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处长负责全面工作,并对本处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处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工作任务。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责任人为处长,承办人设立A角、B角。
四、政策依据
1、《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2、《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04〕60号);
4、《省直管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程序》(湘劳社工字〔2005〕15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管参保企业退休审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8〕69号)。
五、申报条件
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六、申报材料
1、职工个人档案;
2、企业职工拟申报退休通知单;
3、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4、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
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需提供特殊工种登记表等有关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申请病退人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破产企业职工按国家和省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需提供企业破产法院宣告书。
七、审批工作程序
1、检查申报资料和程序。经办人员A角检查企业的申报资料是否完整、齐备。如资料不完整,要求企业补充资料后再予受理审核;企业申报程序不当的,要求企业按程序申报;
2、审核职工档案。经办人员A角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及视同缴费年限进行核定,申报特殊工种退休的还需对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记录和折算工龄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复核职工档案。复核人员B角对经办人员初审后的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审查,重点是对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进行复核,对经办人员初审意见把关;
4、呈批。复核人员B角认为需要提请处、厅领导研究处理的职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特殊工种认定以及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等问题,逐级上报至处、厅领导决定;
5、签章。复核人员复核认定后签署审定意见。
八、禁止性规定
1、禁止1人单独审批企业职工退休;
2、禁止违反程序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手续;
3、禁止违反政策擅自放宽企业职工退休条件。
九、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的处务会制度,重大事项由处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厅领导决定;处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厅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公示公开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十、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处内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的;
2、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或者超越法定权限审核通过的;
3、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
4、利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5、利用职权,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
6、其他过错行为。
(二)责任主体认定
处内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经办人员故意违规、违法的由经办人承担责任;两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同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处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
处级以下(含处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厅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上述责任人违法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延伸阅读
根据我国《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办法》的规定,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需要经过审批,审批的责任单位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企业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如果企业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需要提前退休,他们可以向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应予审批。

2. 企业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如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等,负责审核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将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

3. 相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如劳动行政部门,相关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

4. 社会中介机构:企业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如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等,协助办理提前退休审批手续。

5. 企业上级单位:如果企业属于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的关系,集团公司或子公司也可以作为企业提前退休审批的责任单位,对下属企业职工的提前退休申请进行审批。

在以上各个责任单位中,审批权限和程序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确保审批程序合规、公正。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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