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按理说是可以的,但具体操作可能困难重重。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赋予每个公民姓名权,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姓名是一个人的重要标志,是人与人相互区别相互识别的主要手段,如果每个人的名字都经常变动将会造成户籍管理乃至整个社会的混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