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电梯属于共用的设施,产权是全体业主所有。电梯坏了以后电梯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保养所需的费用由物业承担;如果是在保修期外,按规定是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范围内支出。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支出维修费。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