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找个专业的公司验房,在收房单上记录所有房屋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开发商在一年的保修期进行修复,如果开发商未修复,可以自行修复或委托修复,还有其他损失的可以请求开发商一并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