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故意关闭车辆GPS系统或故意屏蔽信号的,被查处后首先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5000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不得篡改卫星定位装置数据。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
(二)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