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如果有签订相应的合同,双反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只要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无权不让员工辞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