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北京请病假扣多少钱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病假和医疗期有何区别?
1、二者性质不同
病假是一个生理概念,是人体在患病后所自然需要的休息时间;医疗期是一个法律概念,由法律确定的劳动者可以享受的期限。
2、时间长短的计算方式不同
病假的程度根据病情确定,病重则休假时间则长;医疗期的标准则由法律确定,对具体疾病因素考虑较少。
3、二者范畴不同
病假属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事项,医疗期则属于法律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劳动部颁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作了明确的定义: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4、二者对劳动关系存续的影响不同
病假与劳动关系的存续密切相关,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需要请病假;医疗期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密切。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北京市职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单位不会按照平时工资如实支付。具体扣钱办法由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但是也不能太低,如果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单位就是违规操作。这里要区分病假和医疗期,如果职工是在医疗期,则可以享受日常工资待遇。
法律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若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有约定具体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则按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