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对个人有影响吗
劳动仲裁对个人一般没有影响。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力,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之一,遇到劳动纠纷们应当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之后,公司不按照裁决支付赔偿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分为五个步骤:第一步申请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步为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核查,确定是否立案;第三步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第四步为执行员发出执行通知,并强制执行;第五步为执行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法律规定的维权方式,对个人是没有影响的,如果裁决之后义务人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执行的周期一般是比较长的,一定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心理准备。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劳动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如下:1、公司需要依法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的仲裁;2、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3、公司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三条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