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南昌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二(二级药品零售企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今天我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二级药品零售企业:二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2、企业负责人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同时应配备2名以上(其中,至少1名为药师或中药师)具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或调剂工作经历的药学技术人员
3、或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本科毕业满一年、专科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五年的医药专业人员负责处方药审核工作;
4、县以下乡镇企业应配备至少1名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或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本科毕业满一年、专科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五年的医药专业人员负责处方药审核工作。
5、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店,如聘用的技术人员中无中药师,应增加1名中药师或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本科毕业满一年、专科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五年的中药专业人员(在县以下乡镇可为药士)。
6、单体药店营业场所面积设置标准:城区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实际面积68平方米),县城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实际面积55平方米),县以下农村地区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实际面积35平方米)。
办理程序:申办受理→批复→验收→公示→发证
办理地点: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