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在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去人力资源管理机构办理备案,通常是不用人力资源局公章的,这是为了规范和统计就业和失业的,也为了避免企业违法辞退职工。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有备案章,备案是必须的,各地管理不同,表格也不同。法律上没有规定证明书上要有劳动局的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