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规定,在符合北京现行限购政策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四类家庭,才可以购买1套通州区商品住房:
一是京籍无房户;
二是已有1套住房的通州户籍居民家庭,需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
三是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居民家庭,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四是在京无房的外地人,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以下家庭暂停向其出售通州区商品住房:
1、已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在通州区满3年及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无法提供近3年在通州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