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福州买房需要如下条件: 1、购房者福州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已满一年或者一年以上,并且可以可以出示相关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购房者的名下只能有一套住房,如果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则无法在购房。 2、能够提供福州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
法律依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 对以下3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征迁安置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