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卡在离职后不需要注销,原因如下:
1、员工的工资卡本身是属于本人的银行卡,员工离职后依然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新单位发工资用同银行的卡,那么新单位可以用该当事人以前的账号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卡作为工资卡,将银行卡复印件交给单位财务部门即可;
2、员工离职后,原公司无法注销工资卡,因为注销工资卡需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公司无法代替员工私下办理;
3、员工离职后,虽然单位不再往工资卡内发放工资,但工资卡的银行卡功能依然存在,包括用其申请的网银等银行增值业务可以继续使用。当然,若以后不会再使用此工资卡也可将其注销,具体注销流程如下:
(1)银行工作日时间,到银行填写销卡申请表;
(2)准备相关证件(银行卡、身份证)及其他材料(开通网银的话需要准备网盾等东西)等待叫号;
(3)可个人取出卡内余额,可以等柜台办理时直接有柜台工作人员取出;
(4)柜台工作人员进入后台系统办理相关文件,办理人签字确认即可。
(5)剪卡销户,办理完成。银行系统清理废卡标准为银行卡3年无交易、银行卡内没有余额。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相应的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