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消防维保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三年以上,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2、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4、注册消防工程师十人以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六人;
5、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消防维保资质的办理方式为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等。建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建筑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出具批准文件;
4、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行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设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审核资质申请材料,公示市级批准范围内的资质,向省建设管理局提交省级批准范围内的资质申请材料;市级批准范围内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予以批准,并报省建设管理局备案;企业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领取资质证书;属于省级批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领取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七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
(二)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
(三)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五人以上;
(五)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