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简单地说,对国家而言,失业证是统计人口就失业状态资料的基础数据;对个人来说,失业证是领取失业保险的合法证明。
哪些人可以办理失业证:
1、新成长劳动者:包括应届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的城镇户口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人员,已过派遣期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已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转失业人员;
3、有就业要求的“农转非”人员和外地户口迁入人员;
4、有就业要求的其他社会闲散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