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的行政法规,于2002年1月1日启用。该条例明确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各项程序和要求、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等重要事项,具有法律效力,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法规。根据该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应当公开透明地进行评审和定标工作,并且需要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评审标准、方法、比例等相关信息,以保证公平公正。同时,投标人也需按要求提交资质证明、工商注册信息等材料,确保资质符合投标要求。除非经过特殊授权,否则不得虚假投标或串标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管措施,并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例如取消招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招标文件应当公开透明地确定招标条件、评审标准、评审比例等内容,并在评审过程中依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