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政府根据职责范围和法律规定向社会提供行政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行政许可、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并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支出和审计监督范围。由于是政府行使公权力的过程,因此行政事业性收费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一、公开原则。收费标准、项目、范围等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合理原则。收费必须具有合理性,不得超过相关成本,以及予以科学设计和审计监督。三、透明原则。收费程序、标准、用途、收支情况等信息应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禁止乱收费、乱摊派、强制搭售等行为。纳税人在办理相关事务前有权要求政府机构提供详细的收费标准和办事流程。如果发现存在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争取赔偿。
【法律依据】:
《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和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以下统称国家机关),对社会进行特定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的收费。本条例所称事业性收费,是指事业单位和其他非经营性单位为社会提供特定服务,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