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_x000D_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_x000D_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_x000D_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_x000D_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_x000D_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_x000D_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_x000D_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_x000D_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