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交物业费物业无权不让用电梯。物业公司以不交物业费为由关停电梯,限制业主乘坐电梯,甚至连已交费业主也不能使用电梯,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协调,也可以向房产局物业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消协维权。物业费的问题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手段解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