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房屋不能办理抵押。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一、南阳四改一拆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阳四改一拆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拆迁范围内房屋进行评估的基本依据;
2、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确定;
3、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因建设需要拆除时不予补偿;
4、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类别及等级划分,以市国土资源部门确定的土地类别为主;
5、拆迁房屋的权属及面积以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件认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个人房屋抵押流程
房屋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1、抵押登记申请。2、受理申请。3、审核。4、登记。5、收费发证。6、立卷归档。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及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
三、已出租的房屋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吗?
已出租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抵押登记的,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承租人。房地产抵押手续如下: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