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补救措施:
1、补救流程:在发现银行承兑汇票遗失后,立即向承兑人开票行进行电话挂失及书面挂失,向承兑人开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汇票到期后办理托收凭证。
2、向开票行书面挂失所需材料:
(1)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银行提供,一式贰份);
(2)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书人营业执照、组织部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
(4)经办人身份证。
3、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1)公示催告申请书;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
4、票据到期日前的承兑托收手续:
(1)挂失止付通知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民事判决书、公告、托收凭证(最后持票人的开户行办理托收至开户行)。
法律依据: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