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社保报销范围限“甲类”用药;单位的补充医疗(二次报销)限“乙类”用药;剩下的“丙类”用药就是我们常说的自费药范畴。因为各地医保政策的差异 ,阿托西班有的省市把它列入医保乙类药,仅限于生育保险用药范围。需要自行查询当地医保药类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条例规定为其从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增加个人帐户资金。
第二十五条 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划入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归原统筹单位全体参保人员所有,不予转移,也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