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境内设立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中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但可以享受与中国市场主体相同的待遇。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则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一些额外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来说,外商投资企业要承担更多的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社会责任,同时也需要遵守更加严格的合规性要求,比如在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需要更加规范。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有利于促进外商投资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合规意识,实现内外资企业的更好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商投资者和其投资在境内的企业,在准入前依法享有与国内投资者同等待遇。外商投资者和其投资在境内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遵守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