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性怀孕之后,需要在规定时间里进行产检,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一点。但是大多数女性在进行产检的时候都需要进行请假,那么做产检是否算病假呢?这点大家就需要了解清楚。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算病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就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规定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法条链接:《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从本文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做产检不算是病例,这点我们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国家法律上对于女性产假有规定的,大家需要了解清楚,才能在产假方面有更多的了解。看完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