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含水小于等于12%(胶拼件材含水率8-10%)不得使用腐朽虫蚀的木材,外表用料不得有死节,虫眼和裂缝。2.木制品制成后宜刷防潮底油一遍。3.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质纤维不应脱胶,变色生腐朽。4.造型结构,各龙骨间距、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要求。5.框架应采用椎头结构,细木工板及类似材除外。6.表面光滑,无毛刺和明显钉痕,采用贴面应平服(包括防火成型板),牢固,不脱胶,边角不起翘。防火成型板的表面无划痕,无色差。7.贴面板应用粘合剂粘贴后再用钉子固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
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