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单位要申请工伤鉴定的,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依法由职工依法来提出申请。而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则应依法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