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犯罪、虐待、家庭暴力、赌博、倾家荡产等行为,给对方及其财产造成了损害的,受损害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离婚时,如果一方对婚姻关系负有过错且造成了经济损失,另一方可以请求经济补偿。但是,在请求经济补偿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权请求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在判决经济补偿金数额时,应当根据侵害程度、过错程度和财产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补偿金并非离婚财产分割,其主要目的是弥补因过错方的行为而导致对方经济损失。在离婚案件中,除了经济补偿金外,还需要分割共同财产、处理抚养子女、支付赡养费等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 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有重婚行为的;
(二)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成瘾行为的;
(四)无故隐瞒患有医学上应当告知的重大疾病或者遗传病的;
(五)有其他严重过错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