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尤其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造成了人员的伤亡的话,对于家庭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一般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的话,会具体追究肇事者一方的刑事责任。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可以给予死亡赔偿。不过在死亡赔偿之后,单位一方有没有抚恤金的发放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之后能否继续从单位处取得抚恤金。
如果在交通事故当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双方可以协商进行死亡赔偿或者在诉讼之后请求死亡赔偿,肇事者一方应当对于受害人的死亡赔偿请求予以满足。但这并不是全部在肇事者一方提供的死亡赔偿之后,单位也需要对于受害者的家属给予死亡抚恤金。
这在情理上和法理上都是讲的通的。由于在劳动者去世之后,家里失去了劳动收入的来源,很可能使这个家庭的运转陷入困境。如果是男性死亡的话,女性若没有劳动能力,那么整个家庭中就没有了劳动收入来源,这个家庭是没有办法运转下去的,所以单位应当对自己劳工的家属给予一定的补偿,帮助其渡过难关。
具体的抚恤金额在文件当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单位可以按照自己单位的现实能力以及去世劳工在自己单位的职务和之前所做的贡献自行决定。
在死亡赔偿结束之后,家属可以向单位提供死亡证明相关的事故认定书,由单位来进行抚恤金的发放。抚恤金可以直接发放到逝者家属的账户上。在一些单位会有比较人性化的行为,例如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属进行捐款等等,这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是属于情义上的行为,可有可无。不过如果会进行这样行为的话,相信逝者的家属也会得到一定的心理安慰。
除了单位要给予补偿之外,各民政部门也要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属,给与一定的补偿。家属如果有生活困难的话,要给与相应的补偿,这是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特殊的待遇。
如果在单位的人员去世之后,家里条件特别特别困难,没有办法进行正常生活的话,可以向单位请求给与临时的补助。在家属特别困难,无法生活的情况下单位是应当给予帮助的。
以上就是关于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之后能否继续获得抚恤金的规定。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得到死亡赔偿之后再继续申请抚恤金的。或者是在家庭条件极其困难,没有办法负担自己生活的情况下,甚至还可以向单位请求给予临时的补助,这是国家对于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种特殊规定,也是出于人情上的考虑,死亡对于每个家庭来讲都是非常沉重的打击,所以在经济方面理应给予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