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三级航道尺度的最低标准为:水深3.2米,底宽45米,弯曲半径480米,桥梁净高7.0米、净宽60米;蓝线控制带宽度不宜小于120米,同时两岸控制线离水边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河航道等级,是按照河流所能通行船只大小所作的等级分类。根据《河通航标准》容GB50139-2014,分为7个等级。一级航道:可通航3000吨,二级航道可通航2000吨,三级航道可通航1000吨,三级航道标尺的最低标准为水深3.2米,底宽45米。四级航道通航吨位可达500吨,四级航道标尺的最低标准为深2.5米,底宽40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等大江大河的主要河段,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边界河道以及国境边界河道,由国家授权的江河流域管理机构实施管理,或者由上述江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其他河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县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第六条 河道划分等级。河道等级标准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