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可能存在着降低员工薪资的行为和对劳动条款的单方面修改行为。如果这些行为构成了违反劳动合同和劳动法规的行为,员工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故意降低薪资并不一定会导致被迫离职。在一些情况下,员工可能会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双方可以协商恢复原来的薪资待遇,或者酌情增加另外的福利待遇。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或仲裁。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降薪给员工带来了实质性的损失,员工可以选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是,这仅适用于实质性的损失,并且需要证明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