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丢了却需要打官司的情况需要看有没有备案,一般签订房屋出租合同之后备案后会有存档的,而如果没有备案存档的主要看有没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录音,聊天记录等等。
一、租房合同中的特殊情况指的是
合同是有3份的并且租房合同他们也会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的,可以找房介租赁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为了对房屋租赁双方的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二、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一)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是国内的出租人,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在北京范围内的,都要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了。
(二)
住宅用房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
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三、为什么名下查不到房产了
1、可能是房子还没有备案,一般来说,若是房子没有进行备案,那么是查不到房产信息的。
2、可能是查询房产信息的方式错了,一般需要去登记交易中心查的,这种信息是不会在网上随意公开的。
3、此外在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在查询房产信息时,只有当事人自己或委托他人才能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信息,其中委托人查询时还需要办理公证委托书,不可私自查询他人房产信息,因为他人房产信息银行存款信息一样,是属于个人的隐私,具有保密性,不得随意查询、传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