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医疗费。
2、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3、生活护理费。
4、辅助器具费。
5、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
6、交通食宿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伤残津贴。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