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房屋出租税的缴纳人是租房人还是出租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八、财产租赁所得。又根据该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房屋出租属于财产租赁,故房屋出租税的缴纳人应当是出租者。
问题二、个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分别怎么缴纳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个人出租住房缴纳税费情况如下:
1、房产税,以月租金收入的4%计征;
2、营业税,符合营业税征收条件的,在3%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
3、城市维护建设税,依据纳税人出租的住房所在行政区域,分别按出租住房所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5%、1%计征(市区按7%。县城、镇按5%,其余按1%);
4、教育费附加,按出租住房所缴纳营业税税额的3%计征;
5、地方教育附加,按出租住房所缴纳营业税税额的2%计征;
6、个人所得税,以月租金依法扣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减按10%的税率计征;
7、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缴纳税费情况如下:
1、房产税,以月租金收入的12%计征;
2、营业税,符合营业税征收条件的,以租金收入的5%计征;
3、城市维护建设税,依据纳税人出租的非住房所在行政区域,分别按出租住房所缴纳营业税税额的7%、5%、1%计征(市区按7%,县城、镇按5%,其余按1%);
4、教育费附加,按出租住房所缴纳营业税税额的3%计征;
5、地方教育附加,按出租住房所缴纳营业税税额的2%计征;
6、个人所得税,以月租金依法扣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征;
7、印花税,按租赁金额的1‰计征,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予以征收;
8、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纳税人出租的非住房所在地的分级幅度税额据实计算。
问题三、个人转租房屋时也需要缴纳税金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转租房屋时也需要缴纳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