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使用手机或固定电话的消费者,在向经营者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均可拨打免费投诉电话“12300”申诉。但话费争议发生时距提起申诉时超过五个月的,其他申诉发生时距提起申诉超过二年的,可不予受理。在工信部的投诉解决完,可以通过如下方法撤销投诉:
1、将解决结果打电话或者传真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电话:010-12300
传真:010-12300-2
2、将解决结果和资料发送到:accept@chinatcc.gov.cn邮箱。
打010-12300,转1人工服务,告诉他撤销投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