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的受理情况有哪些特别情形

律师回答

债权申报的受理情况的特别情形如下:
1、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停止计息,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利息应当与本金一起申报。
一、破产债务人的债权如何追回
企业破产精算后,债权人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后就有机会追回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与公司倒闭做多久可以赔偿有关的法律规定
《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三、破产公司人员补贴怎么补
有。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情形

法律分析: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包括没有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的时候视为到期,附条件和期限的债权,诉讼和裁决还没有结果的债权,债权人都可以申报。申报债权时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情形

法律分析: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在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停止计息;以及担保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情形?

律师分析: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哪些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1)职工债权。(2)利息请求权。(3)待定债权。(4)连带债权。(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7)...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的情形

法律分析: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2、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连带债权人可以以一人代表全体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 4、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已清偿债务的,可以追...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有哪些特别的情形

法律分析:债权申报有下列特别的情形: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以及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也可以进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债权申报有下列特别的情形: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以及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也都可以进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都有哪些

债权申报是破产案件中的重要程序,包括职工债权、利息请求权、待定债权、连带债权等多种情形。债权人需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该期限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分析: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 一、职工债权。 二、利息请求权。 三、待定债权。 四、连带债权。 五、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六、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七、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八、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 九、票据付款人...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什么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一、职工债权。二、利息请求权。三、待定债权。四、连带债权。五、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六、连带债务的债权人。七、待履行合同相对...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债务人所欠的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不必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且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以及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也能够向法院进行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主要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_x000D_ 1、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_x0...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情形呢

法律分析: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以及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法律依据:《《中...查看全文

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是什么

法律分析: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是,申报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以及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向法院申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查看全文

企业破产中,债权人可以申报哪些债权?申报的债权主要有哪些特殊情形?

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权申报的范围和特殊情形。债权包括到期的、未到期的、附条件的、附期限的以及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特殊情形包括连带债权人代表全体申报、债务人保证人已代偿的求偿权申报、债务人保证人未代偿的将来求偿权申报等。此外,债权人...查看全文

哪些情形不能特别授权

一、哪些情形不能特别授权特别授权代理必须有明确的授权列举,如果仅仅笼统地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写上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内容,则法律上只认为系一般授权代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查看全文

哪些情形不能特别授权

有的时候我们自己不能去办理一些行为的时候可能就会委托或者授权他人帮自己办理,授权的话是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的,两者存在很多区别。那么哪些情形不能特别授权?下面就由我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哪些情形不能特...查看全文

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有哪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查看全文

哪些情形是特殊情况假释

法律分析:特殊情况假释的情形: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