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是合法的。在购物平台的预售活动中,大部分商家都注明的是支付定金而非订金。在实践中,因消费者对这两个概念产生混淆而与商家产生纠纷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实际上,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其发挥的作用主要由合同双方约定;如无约定,可以将其理解为预付款。因此与定金不同的是,在消费者支付尾款之后,如出现后悔不想买或者商品出现问题需要退货等情况,可申请包括订金在内的全额退款。双十一中的定金起到的作用主要为抵作价款,如果消费者不能在规定期限按时支付尾款的话,商家不退还定金是合法的,因此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审慎选择支付定金产品,并按时支付尾款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但是根据规定,商家不退还定金的权利并非毫无限制,如果出现因商家责任导致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此时商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