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简易计税是一种简化纳税程序的增值税征收方式,适用于营业额5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简易计税中的税额是根据销售额直接计算的,而不是根据销售额和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的。这意味着,纳税人无法使用进项税额来抵扣相应的销项税额。这是因为简易计税中没有对进项税额进行核算的机制,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无法确保进项税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简易计税纳税人不能通过抵扣进项税款的方式减少应纳税额。与此相反的是,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纳税,需要核算销售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可以通过抵扣进项税额来减少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通过对进项票的认真核对,确保票据种类正确且内容真实,可以有效地抵扣相应的进项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