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企业搬迁的事实,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企业搬迁,可能是同一行政区域内近距离的搬迁,也可能是跨区域的搬迁,该行政区域是指企业所在地级市的范围。企业同一区域的搬迁,并不属于法律上“对劳动合同履行构成重大实质性变更”,因此劳动者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