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分局在刑事方面的职权有:_x000D_
(一)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_x000D_
(二)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_x000D_
(三)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_x000D_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_x000D_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